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要求,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行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培训、系统建设等举措,初步构建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格局,取得阶段性成效。
建章立制,夯实信用监管基础
省药品监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印发《青海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从药品信用信息归集、分类标准、分类监管、分类应用等方面,对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具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对省内药品企业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现对监管对象精准画像、对监管资源精准配置、对违法主体精准惩治、对信用风险精准防控的目标。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审评监测等多维度综合评估药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情况,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参与评定的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四个类别进行划分,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
加强培训,提高信用监管能力
为提升全省药品监管队伍信用监管能力水平,省药品监管局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开展了药品信用监管专题培训,围绕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等级评定、联合奖惩机制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操培训,深入讲解信用监管平台操作流程和数据录入规范,确保参训人员“懂政策、会操作、能应用”。
系统推进,提升智慧监管效能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审批部门推送数据与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中日常监管主体数据比对,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建立完善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监管档案,应用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及时归集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等违法违规记分数据,为年底信用分级分类奠定基础,提供有力支撑。以信息公开提升诚信经营意识。及时归集评定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信用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充分发挥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监管在其他领域的有效应用,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公安、医保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监督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升药品质量安全。
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李娜
编辑:李家奕 责编:鲁东 监制:陈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