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西安阎良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企业良性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原、被告在2018年签订订购合同,合同生效后,原告向被告交付价款近70万元的货物,直至2023年4月,被告仅支付合同约定的20%预付款,在长达5年多的合同履行期间,被告一直未按约付款,也未就剩余货物进行验收,双方的合同履行一度陷入僵局,协商未果后,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卷材料,多次分别与原、被告深入沟通,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了解到被告并不想躲避债务,一直未支付是因为公司债务未收回、资金紧张,且对剩余未验收货物与原告分歧较大。但原告认为被告拖欠货款时间太长,双方在付款时间及欠款总额上均存在争议,导致调解工作难以进行。承办法官在分析案件矛盾焦点后,分别向原、被告做调解工作,让原告了解到被告公司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向被告释明买卖合同付款义务的法律规定,提示不给付货款可能带来的的不良影响,并就剩余未验收货物价值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评估和计算、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消除对立。经过法官多轮调解,积极寻找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长达五年的合同纠纷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该涉企案件的实质性化解,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告的履行能力和后续生产经营,以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薛晓联)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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