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铜川市王益区孙家河水库工程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小型水库移民安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孙家河水库工程坝址位于漆水河二级支流孙家河下游,规划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965.00米。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涉及王益区王家河街道办(王家河村、赵家塬村、炭科沟村)和耀州区石柱镇(上龙村、新兴村、神湫村)。占地范围根据工程施工总布置图确定,淹没区范围根据水库正常蓄水位,并考虑风浪爬高、泥沙淤积、塌岸、浸没等因素以及设计洪水回水淹没范围确定。具体范围以项目法人设置的界桩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孙家河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施与该工程无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已批准但尚未开工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立即停止建设;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和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等。禁止违法向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区迁入人口及分设户主。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三、孙家河水库工程项目法人会同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设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实物调查。调查工作务必公开、公正、公平、全面、细致、准确,调查结果须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取得书面确认意见。
四、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实物调查不重不漏;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落实责任,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工程占地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对干扰、阻挠实物调查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