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7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运行正常。
监管措施接连不断
瑞贝卡此次被证监会立案,与公司此前已经披露过的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有关。4月29日,瑞贝卡公告称,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郑文青、朱建锐、胡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直指公司五大问题。未按规定在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因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产生的资金占用事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及时披露。公司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部分董事、监事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郑文青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建锐作为公司财务总监、胡丽平作为公司董秘,未勤勉尽责,负有主要责任。河南证监局决定对瑞贝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郑文青、朱建锐、胡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距离其完成前期整改不足半月,瑞贝卡因未及时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又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瑞贝卡此次违规的核心问题在于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年报显示,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18亿元,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而是直至2025年4月29日才披露年报,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业绩表现持续低迷
瑞贝卡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河南许昌市,是一家集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内最大的发制品专业公司。2024年年报显示,瑞贝卡的主营构成分别为化纤发条、人发假发、工艺发条、化纤假发等。因此,瑞贝卡也有"假发大王"之称。
瑞贝卡近年来的业绩却不尽如人意。2022年至2024年,瑞贝卡营收同比增幅分别为-19.65%、-2.57%和1.1%。尽管公司2024年营收出现1.1%的小幅增长,但归母净利润却亏损1.18亿元,为公司2000年有公开财务数据以来首次出现亏损。
瑞贝卡2024年出现25年首次亏损,主要是由于受去年第四季度业绩影响。当季,公司归母净利润亏损达到1.28亿元。瑞贝卡在年报中解释称,由于公司为加强对独立站等跨境电商新渠道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销费用较上年度增长62%,使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至将近30%。
2021年7月,原董事长郑有全女儿郑文青成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另一个女儿郑文静为公司副总经理。此后,瑞贝卡的营收由2021年的15.66亿元缩减至2023年的12.26亿元,2024年微增至12.39亿元,但出现归母净利润首次亏损达1.176亿元,同比下降1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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