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城区综治中心围绕“5+2”规范化建设要求,切实推动矛盾纠纷从“纸上化解”走向“实质解决”,成功破解一起僵持近四年的土地占用补偿积案,为类似纠纷调解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范式。

今年3月20日,群众黄某前往区综治中心反映诉求,称某学校道路建设占用其839平方米土地,导致土地无法耕种,要求校方支付每年约2万元租金或总计83.9万元征收补偿,若无法满足则需恢复土地原状;而学校方面则认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仅为450平方米。双方因土地占用面积、补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矛盾僵持近四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为妥善化解该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区综治中心第一时间启动受理处置程序,全力推进问题解决。
在处置过程中,江城区综治中心严格秉持法治导向,迅速联动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及纠纷所属街道、社区,组建专项核查小组对纠纷情况展开全面核实。经核查发现,黄某无法提供该争议土地的权属证明,核查小组结合这一关键情况,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地方相关补偿政策进行综合研判,明确该纠纷可按照“农作物失收补偿”标准进行核算,为后续调解工作划定了合法合规的处置框架。
针对纠纷延续时间长、黄某对立情绪较为强烈的问题,区综治中心聚焦问题根源,将化解群众心结、推动双方协商作为核心任务。综治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与黄某面对面沟通,耐心解析土地征收、租赁相关法律法规,逐步缓解其对立情绪;同时联合农业农村局对涉事校方开展“说事评理”,引导校方充分认识自身责任,主动履行“依法补偿+社会责任”双重义务,为双方搭建起平等对话的桥梁。
最终,在突出结果导向的工作思路下,区综治中心多次组织纠纷双方面对面开展调解会谈,通过持续的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逐步缩小双方分歧。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校方一次性补偿黄某前期土地损失4944元,并自2025年起每年支付固定补偿3000元。
该协议的签订不仅彻底化解了这起四年积案,更有效消除了后续潜在的矛盾风险,实现了“既讲法理也通人情”的调解效果,彰显了江城区综治中心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中的担当与成效。
撰文:巫雅柠 杨广恒
【作者】 巫雅柠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